时间:2025-12-21 18:32:0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为何邓鑫法官极力反对 合同中到底有没有假一赔三——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2023)沪0105民初34997号
一、邓鑫法官对于“假一赔三”的矛盾态度 (一)《判决书》首先认定“假一赔三”不属于合同条款 1.《判决书》第16页,……“假一赔三”系被告时B在与原告之间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已成立并生效后的陈述内容,故三百万违约金并不属于合同条款。 2. 逻辑上可以看出“三百万违约金”和“假一赔三”表达的是同一件事。 3. “假一赔三”不属于合同条款。 4. 整个案件审判过程法官极力想排除合同中有“假一赔三”?
(二)《判决书》又认定有“假一赔三”,但无赔偿标准。 1.《判决书》第18页,“对此本院认为,……理由如下:……其次,……被告时B在本案中并未明确按照什么标准进行假一赔三” 。 2. 说明合同有假一赔三。
(三)最后判决又用了“假一赔三”。 《判决书》第19页,被告时B售假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案涉商品的实际价值……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定赔偿责任……。 (四)合同中到底有没有“假一赔三”?
二、《光盘》能够证明相反——合同中有“假一赔三”。 (一)意外出现的《刻盘说明》 一审判决结案后,原告网络申请查阅卷宗得知,被告及其代理人的书面意见栏目下——《2024.1.9被告2提交的说明》(2024年1月7日)有述:“原告申请调取的下单当天的视频已刻盘”。
(二)离奇消失的【光盘】 该《刻盘说明》含(光盘)在庭审中并未出现;《刻盘说明》同时也证明原告有依法书面提出调取证据申请。 该《刻盘说明》【光盘】没有在法庭出示质证,没有质证记录。 应调查《光盘》去哪了?!
(三)“断片”的存在与【光盘】的作用 1. 庭审中被告2拼多多代理人指责原告证据链断裂 《笔录1》第17页,被告2:“原告截取的视频不完整”。 2. 事实,原告提交的三段录屏证据不连贯,有“断片”4分钟。 3. 原告有依法书面申请调取当天视频,这在被告2《刻盘说明》已有证明。但没有得到结果。 4. 原告记得 “假一赔三”在原告下单完成前被告也说过——和法官认定相反。 5. 《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5条 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 法官隐瞒视频【光盘】证据,结果同理。
三、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补充条款 《民法典》第510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1. 《判决书》中说被告在直播间后来陈述了“假一赔三”。这可以理解成被告已经及时补充完成了违约责任条款“假一赔三”。 2. 原告当时没有反对、没有取消订单,而是保留已生效的订单,即表示了对补充条款的认可。被告提出的补充协议达成。 3. 所以“假一赔三”属于(补充)合同条款。具有和主合同同样的法律效力。
四、合理推断合同中应有“假一赔三”违约责任条款。 (一)“违约责任”是合同的常规条款 《民法典》第470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七)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三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1. 众所周知的事实:合同中应有“违约条款”属于众所周知___法盲除外。且本案中被告1为经验丰富的商家主播(粉丝166万视频《判决书》第4页),在售卖中经常说“假一赔三”,据此推断,合同中有“假一赔三”违约赔偿条款具有高度可能性,“假一赔三”应属于合同条款。 2.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根据《民法典》第470条,违约责任是合同法规列出的模板条款(七),且被告是经验丰富的电商主播,合同不会缺少违约条款,合理推定合同中有违约责任条款,不论什么时候说“假一赔三”,都属于合同条款。 3. 已知的事实是在本案直播中、案外直播中被告均有强调假一赔三,根据经验可以推定这是被告交易宣传习惯,合同中有假一赔三条款,是被告真实意思表示,由于着急或者疏忽在某时间点漏说了。 五、《民诉法解释》 第108条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综上,合同中有“假一赔三”条款。
提示: 法官为何否定合同中有“假一赔三”? 判决结论又使用“假一赔三”?? 两个“假一赔三”?真假李逵 ? 说明合同“假一赔三”不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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